校长: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的要求,为进一步提高全省中小学班主任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教书育人能力,福建教育学院将于2018年继续组织开展福建省中小学班主任和心理健康教育骨干教师省级培训。经所在设区市教育局推荐,贵校 老师被确认为参训对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安排
报到时间为各班培训时间首日的14:30-18:00,报到地点为各班培训地点(具体培训安排详见附件)。
二、培训费用
参训学员所需的培训费、食宿费、资料费由省师资队伍建设专项经费承担。学员参加培训往返及异地教学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按照差旅费有关规定回原单位报销。
三、其他事项
1.请贵校协助做好参训学员教学工作安排,确保参训学员按时参加学习。
2.请通知参训学员登陆“福建基础教育网”—“教师培训”—“培训通知”栏目查看培训有关事项通知。
3.培训项目组将以通知、短信、电话等形式与参训学员联系培训事宜,请提醒参训学员及时与项目负责人保持联系,以便确认培训事宜和做好训前准备工作。
4.请提醒参训学员按时报到,不得缺席,报到时需携带身份证办理入住手续。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训的,须经过所在设区市教育局批准,并提前电话告知培训项目组。
附件:2018年福建省中小学班主任和心理健康教育骨干教师省级培训安排表
福建教育学院
2018年6月8日
抄送:福建省教育厅思想政治工作处。
闽教院〔2018〕123号:关于2018年福建省中小学班主任和心理健康教育骨干教师省级培训班学员参训的通知(9.10修订).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