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下达2018年第一批省级基础教育培训计划的通知》(闽教办师〔2018〕7号)和《关于组织开展福建省2018年第二批普通高中高级职称教师省级集中培训的通知》(闽教院〔2018〕98号),福建教育学院作为全省高中高级职称教师继续教育基地,将于2018年下半年继续组织开展本年度第二批高中高级职称教师省级培训。经所在设区市教育局审核同意,贵校 老师被确认为第二批参训对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安排
1.报到时间:各项目培训时间首日14:30—18:00
2.报到地点:各培训地点
具体培训地点等安排详见附件。
二、培训经费
根据闽教办师〔2018〕7号文件规定,参训教师所需的培训费、食宿费、资料费由省师资队伍建设专项经费承担。参训人员参加培训往返及异地教学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按照差旅费有关规定回原单位报销。
三、其他事项
1.请贵校协助做好参训教师教学工作安排,确保参训教师按时参加学习。
2. 请通知参训教师登陆“福建基础教育网”—“教师培训”—“培训通知”栏目查看培训有关事项通知。
3.各学科项目团队将通过短信平台、电话等方式通知参训教师,请提醒参训教师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反馈。
附件:福建省2018年第二批普通高中高级职称教师集中培训安排
福建教育学院
2018年6月15日
闽教院〔2018〕126号:关于福建省2018年第二批普通高中高级职称教师集中培训班学员参训的通知.doc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