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教育局、人社局、林业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有关行业、企业,各高等学校、省属中职学校: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若干意见》(闽政〔2015〕46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若干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闽政办〔2015〕129号)要求,决定成立福建省林业行业职业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行指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职能
林业行指委由省教育厅、人社厅、林业厅共同管理,是对全省林业类职业教育专业教学工作进行研究、咨询、指导和服务的专家组织,同时也是指导本行业职业教育与培训工作的专家组织。其主要职能是:
1.研究我省职业院校林业类专业发展及支持政策并提出建议;指导职业院校科学设置行业相关专业,优化专业布局。
2.研究制定林业行业职业教育专业指导性人才培养方案、专业教学标准、课程体系、实训教学仪器设备配备标准和教学评估标准,参与专业教学计划制定、教材建设、质量评价等,推进职业院校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相融合,促进教学标准与林业行业技术规范、职业资格标准有效对接,人才培养目标与林业行业不同层次职业岗位的用人需求有效对接。
3.指导职业院校与林业行业企业开展产业学合作、联合办学、共建行业性职教集团等;积极承担专业教师培训工作,推进职业院校教师到企业实践工作,提高教师专业技能水平和实践教学能力;指导职业院校开展林业行业职业技能培训。
4.承办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林业类赛项比赛,组织相关专业教学经验交流活动等。
5.承担省教育厅、人社厅、林业厅委托、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组织机构、人员
林业行指委设主任1名、常务副主任1名、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1名、委员若干名,由林业行业专家和本科高校、职业院校院(校)长和行业相关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企业负责人组成,每届任期5年。本届至2020年12月31日止。林业行指委秘书处设在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为行指委日常办事机构。
三、有关要求
1.成立行指委是我省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提升服务产业转型升级能力的重要举措,各设区市教育、人社、林业等部门以及有关学校、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支持行指委开展工作。
2.林业行指委要尽快制定工作章程,建立相关制度和工作机制,按要求开展工作,提升指导能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请于7月30日前将行指委章程及相关制度报省教育厅备案。
联系人:倪维庆,联系电话:0591—87091307。
附件:福建省林业行业职业教育指导委员会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林业厅
2016年6月24日
附件
福建省林业行业职业教育指导委员会
(27人)
主 任:张 平 福建省林业厅副巡视员
常务副主任:郑郁善 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院长
副主任:严思钟 福建省林业厅人事教育处处长
秘 书 长:叶世森 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教授
副 秘 书 长:谢金生 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
委 员:邓荣俤 福建省林业厅产业发展处处长
丘进清 福建省国有林场管理局局长
蔡武华 福建省野生动植物保护中心主任
肖石海 福建省林业种苗总站调研员
洪瑞芳 福建省林业种苗总站站长
周冬良 福建省湿地保护管理中心副主任
李建民 福建省林业科学研究院院长
叶功富 福建省林业科学研究院副院长
万 泉 福建省林业调查规划院院长
刘忠辉 福建省林业勘查设计院副院长(主持工作)
江端荣 福建省林业科技试验中心主任
陈铭奎 福建省林产品行业协会理事长
刘 健 三明学院院长
孙 华 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
吴智彪 漳州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
林小苹 漳州城市职业学院副教授
黄云鹏 福建三明林业学校校长
范繁荣 福建三明林业学校高级讲师
许一耿 福建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校高级讲师
郭生河 龙岩市农业学校高级讲师
杨 菲 厦门技师学院高级技师
吴景贤 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