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建省2019年第二批普通高中高级
职称教师集中培训班学员参训的通知
学校: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下达2019年省级基础教育师资培训计划的通知》(闽教办师〔2019〕1号)精神和《关于做好福建省2019年省级基础教育师资培训调训工作的通知》(闽教继指〔2019〕12号)要求,福建教育学院作为省级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基地,2019年将继续组织开展高中各学科高级职称教师省级培训。经所在设区市教育局审核同意,贵校 老师被确认为 班参训对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安排
培训安排详见附件,其中在有关设区市开展的专项培训班具体报到地点和时间由当地联办单位另行通知。报到时间为各班培训时间首日14:30—18:00。
二、培训经费
根据闽教办师〔2019〕1号文件规定,参训教师所需的培训费、食宿费、资料费由省师资队伍建设专项经费承担。参训人员参加培训往返及异地教学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按照差旅费有关规定回所在单位报销。
三、其他事项
1.请贵校协助做好参训教师教学工作安排,确保参训教师按时参加学习。
2. 请通知参训教师登陆福建基础教育网(www.fjjcjy.com)—“培训通知”查看培训有关事项通知。
3.各学科项目组将通过短信平台、电话等方式通知参训教师,请参训教师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反馈。
附件:2019年福建省第二批普通高中高级职称教师集中培训班安排
福建教育学院
2019年4月17日
关于福建省2019年第二批普通高中高级职称教师集中培训学员参训的通知.pdf